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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了有什么赔偿

土地被征收了有什么赔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4-30 09:00:10 已帮助19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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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了有什么赔偿
1、在此项过程中,对于需征用的耕地类型,其土地补偿费应设定在该耕地被征用之前的三年时间内的年均总产值的六倍以提升十倍以下。
至于对其他类型土地的征用,则土地补偿费设定在紧邻的耕地在前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的五到六倍之间。
2、对于在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作物及地上附属设施,如能进行实际产值的计算,我们将根据计算得出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补偿。
同时,针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我们会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合理的评估与补偿。
3、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我们必须保证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因此而下降,并且他们的长期生计也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4、在征收土地时,我们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需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5、对于征收农用地的情况,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需要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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