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租赁方购买房屋的身份资料以及联系方式;
其次,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例如地址、注册日期等等;
再者,详细阐述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而后,明确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及其相应的赔偿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案;
最后,须注明款项的具体数目以及付款方式、时间以及地点。《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