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乃借款双方约定之利率超过普通利率的金融交易行为,境内外皆认为此种行为具有合法性。
然而,其所约定之利率不得超过每年24%的水平上限,超出这一范围的部分并不为现行法律法规所保护及支持。
在借款人无理由拒绝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利依法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请求法庭强制执行借款人的可被执行财产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