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并不当然被视为重婚之行为。
不过需注意的是,以下两种具体情况将被判定为重婚行为:
首先,上一段合法婚姻未正式结束之前,便与其他人士再次进行了结婚登记手续;
再者,在上一段合法婚姻尚未解除之时,却以上述夫妻名义或者实质性婚姻关系与其他人共同生活。
一旦构成重婚罪名成立,对于并无过错的离异一方可向法庭申请对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