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问题,其在理论上是允许单方面进行操作的。
而从
合同解除方式来看,主要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为协议解除,另一种则是法定解除。
对于协议解除的情形,合同各方在
解除合同之前必须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否则无法产生实际效果。
因此,从定义上看,协议解除属于合同双方共同解除的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其中某一方的撤销行为。
至于法定解除的情况,在此类情形下,当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情形时,
当事人有权无需得到对方的同意,即可径直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若按照法定解除方式处理,屋主或房东有权单方面终止
房屋租赁协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由于一方的
违约行为导致
合同解除的话,违约方仍需对由此引发的损失负责及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
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