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接到了律师函,这便是告知您,物业正在积极筹备作出提起诉讼的决定,若您仍然未能如期支付所拖欠的物业费用,那么您的行为将有可能面临物业的诉讼。
收到律师函后,您可以全然主动地与物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确保结清您的物业费用债务;
或者,您还可以考虑法律途径来捍卫您的权益,然而无论如何,物业费用都是必须要及时支付的。
其次,若发现有人在您家门口张贴催收纸条,其目的仅仅是为了适时提醒您存续着的费用欠缺现象,也就如同使诉讼时效暂停,重新启动计算。
这样的操作类似于您每月收到的缴费通知单,在您收悉之前所有的诉讼时效将会重置,并再次开始持续两年的时间。
这些通知类的小纸片都被视为有效的证据,只要能够确认业主确实已经收到即可。
第三点,倘若物业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委员会授权便擅自动工建设收费停车场,这种行为无疑是非法的,它不仅仅是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更是侵犯了全体业主所拥有的社区公有财产权。
然而,若该行为获得了业主委员会的许可,那它的执行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和合法的;
否则,物业公司径自实施收费停车场的设建,那么业主有权追究该物业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要求其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当接到催收律师函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去应对和解决问题:
1.如果实际上并不存在欠款或欠款金额不对等的情况,应当尽快将事实统统告知发出律师函的律师,同时尽可能地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以便律师进行核实。
2.务必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开始启动还款行动。
若是一次性难以偿付全部欠款,也可尝试与律师方商量,谋求分期偿还方案。
那些对如何应对催收律师函感到困惑的业主们,请注意,如果对律师函置之不理,对方也许就会诉诸法院,届时您可能会产生额外法院诉讼费以及拖欠费用的利息损失,甚至可能会对您个人的信用记录带来负面影响。《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