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
租赁费用,出租方在多次与对方沟通无果后,可选择自租金
拖欠之日起满三年之时,依法向有权部门提
起诉讼要求解决
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最新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即第一百八十八条,无论是对于何种民事权益的维护,都有着法定的时限约束,即为三年。
但若现行法律
法规对此有所特别规定者,则应遵循该特例执行。
同时,关于
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点,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即自权利人明确认知到自己已遭受到权利损害及负有履行义务之人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需强调的是,即使依据本法,权利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话,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此之外,如果存在特定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可视情况审慎决定是否需要酌情进行延长时效期限。《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