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希望将处在封存状态中的住房公积金取出,请您携带以下必要文件:
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原所在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以及银行卡等。
随后,您可前往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当我们收到并审核您的申请之后,会为您指引至相应的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以便您完成提取手续。
事实上,公积金在封存状态并不对取出公积金产生显著影响,唯有在账户保持正常缴存的情况下方能申请(并且需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到六个月甚至更久)。
同时请注意,一旦您成功办理提龋,大约在三个工作日内,您所提取的款项便可以入账。
倘若您因个人原因不便亲自提取公积金,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推荐使用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作为代理人),只需持相关证件,如受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公证书,即可顺利完成提取过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