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一方迟延支付,另一方是可以主张利息,一般按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合同一方有
起诉时主张的,法院就会在
判决书中明确写明利息的承担,
判决生效之后,
申请执行的范围也是判决的内容加上迟延履行的利息。 生效判决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可以参考2014年8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