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购房补充协议丢了该如何办

购房补充协议丢了该如何办

【问题解析】
购房补充协议丢了,解决措施为剩余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具体如下:
1、在购房补充协议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法律纠纷时,来律图网即可找到专业的律师,解答你的疑虑。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