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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公积金贷款材料及程序(按月对冲)

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按月对冲):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准→签约
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还贷卡(折);
③配偶不是借款人但要共同申请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组合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住房贷款信息表(1份)
⑤《海宁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表(业务系统打印)
⑥《海宁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约定书(窗口签约时提供)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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