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劳动关系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材料,以此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三)等待认定结果与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