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合同是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
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根据当前的情况,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要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
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若
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的方式来补救: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没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再拿着有关证明,去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