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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电费的,供电人能否直接中止供电

不能直接中止供电。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因此,用电人不交电费的,供电人应该先进行催告,经催告仍不缴纳的,供电人才可以中止供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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