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因为此项权利是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否则会使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中。综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应当尽快按照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
上述是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