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或许存在预约合同关系,亦或是仅仅只有购房的意向。
若要化解这种关系,需分情况来看:若是存在预约合同(像认购书之类的),就得查看其中是否有关于解除条款的约定,像一方违约达到何种程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等。
倘若没有约定,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下,也是可以解除的。
倘若仅仅只是购房意向,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除,因为此时并未形成具有法定约束力的合同关系。
要是其中一方有收受定金等情形,收受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给付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总而言之,首先要明确双方之间的关系性质,然后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约定来妥善处理解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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