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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桓台县劳动保障律师-鹿甲律师
    鹿甲律师 推荐
    山东多博仕律师事务所 新城路与瑞阳路交汇处亿客家商务大厦11楼
    5.0

    来自190人评价

    帮助人数:37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76-6027-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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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桓台县劳动保障律师-高睿律师
    山东德衡(淄博)律师事务所 张店区人民西路222号中德国际商务大厦18层
    5.0
    帮助人数:357
    #律师标签: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76-1577-5298
    更多> #律师简介:高睿,山东德衡(淄博)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部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专注于民商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及交通事故纠纷等及非诉业务,将用“专业专心,专才专注”的态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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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桓台县劳动保障律师-张羽希律师
    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40号华瑞·洲际中心13楼
    5.0
    帮助人数:1003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6441-9002
    更多> #律师简介:张羽希律师,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其主要承办劳动争议、工伤处理、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张律师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劳动争议、工伤处理、债权债务“为主要承办,处理各类国内大案多起。张律师本着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理念,严谨高效、敢于突破、创新思维,赢得了业内以及当事人的诸多认可以及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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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桓台县劳动保障律师-刘苏婷律师
    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 张店区华光路188号玉龙大厦A座16楼
    5.0

    来自55人评价

    帮助人数:166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6-6670-7599
    更多> #律师简介:刘苏婷律师,曾在人民法院工作八年,现为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工伤、工亡赔偿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双倍工资纠纷、各类加班工资、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各类劳动、劳务纠纷,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上千起,能够对企业员工管理的劳动关系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各种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预防劳动争议相关法律风险的出现。擅长刑事辩护,执业以来在故意杀人罪案件、故意伤害罪案件、交通肇事罪案件、危险物品爆炸罪等案件中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成功,为多名被告人成功辩护缓刑、减刑或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并可对单位犯罪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提出合理的防范意见。在法院工作过程中,参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2000余起,熟悉交通事故的各个环节,对事故认定责任提出复核,能精确对事故认定书提出遗漏点,提出复核后被采纳率较高。与各大保险公司关系融洽,能够为当事人尽快得到赔偿。熟悉法院体制内程序,了解法官判案心理,代理案件更有说服力,保证了诉讼的效率性,同时也培养了社会各界广泛的人脉关系。在办理个案的同时,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处理企业遇到的各类纠纷,帮助化解矛盾。为公司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保密制度,审查各类法律合同,在企业签订各类合同中为企业评估风险。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非诉案件,曾多次为某银行出具债权资产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为某国有企业出具项目收益票、中期票据、PPN等法律意见书,多年的诉讼及非诉实践经验,保证了办案的效率性,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本律师本着“全心全意,正义为民”的执业理念为每个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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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桓台县劳动保障律师-焦鲁博律师
    山东众成清泰(淄博)律师事务所 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创业大厦13层1302室
    5.0
    帮助人数:15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533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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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气操作人员执行指令,监护人员保障人身安全与操作正确性。监护人需持有高于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具备丰富经验和对现场环境、设备的深入了解。通常由工作负责人担任,多地点协作时,值班负责人可调整监护岗位。 #劳动纠纷 811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离岗前未体检或患病观察中;已确诊职业病或因工伤丧失能力者;医疗期内生病或非工伤者;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且临近退休五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劳动纠纷 1192次阅读
  • 普遍认为雇主不能在女员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解雇,但严格来说,这与法律规定有误解。《劳动合同法》保护孕期至哺乳期妇女免于无故解雇,除非公司面临极特殊困难或员工行为严重影响单位。若员工严重违规导致重大损失,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劳动纠纷 1466次阅读
  • 女职员在以下特定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患有职业病或因公受伤且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因公病倒或受伤且在医疗期限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特殊情况。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职员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838次阅读
  • 劳动合同禁止包含担保条款,因它可能导致雇主转移商业风险,劳动者承受不应有的过重责任,违反公平原则,雇主逃避应负责任。劳动者在受雇主管理和体现商业核心的雇佣中,不应被迫为雇主的商业风险担保。 #劳动纠纷 1438次阅读
  •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内,包括特殊岗位劳动者未完成离岗检查或诊断观察期间的疑似职业病;已确诊职业病或因工伤无法继续工作者;疾病或非工伤治疗期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员工;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五年内的员工,以及依法其他例外情况。 #劳动纠纷 1399次阅读
  • 在当前社会,女性员工在孕期及产后哺乳期间享有特殊保护,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当这些阶段结束后,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需强制性续签,直至规定日期。此举旨在保障女性员工权益。 #劳动纠纷 83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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