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骨折没住院,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律师回复] 停工留薪期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哪怕没住院,只要医院能出具诊断证明,证实你因骨折导致穿衣、洗漱、进食等基本生活行为无法独立完成,需要护理,用人单位就有责任安排护理。若单位没安排专人护理,就应参照你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你支付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满后:若停工留薪期结束,你仍因工伤骨折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护理,就需先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护理等级鉴定。经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会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这三个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在广西,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 或者 30%。
建议你先完成工伤认定,再让就诊医院开具明确的护理必要性证明,以此和用人单位协商护理费事宜;若后续需长期护理,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避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