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一年半的合同,现在刚半年一分钱没开,第三方说是用工单位口岸局不给签字,不给打款为由拒绝支付?
[律师回复] 派遣公司是你的法定用人单位,必须用单位间纠纷为由拒付工资是违法的,你继续正常上班不影响追薪。
建议这样做:
1.留证据:保存合同、考勤、工牌、与派遣公司说"口岸局不签字所以不发工资"的聊天或录音。
2.书面催告:发函要求派遣公司限期发工资,表明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在岗工作。
3.投诉或仲裁:带证据去用工单位(口岸局)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将派遣公司和口岸局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要求连带支付欠薪。
监察投诉不解除劳动关系,你仍可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如长期不发工资可考虑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现阶段先走监察投诉施压要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