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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中占有和使用土地是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这是属于资源税的一种,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大小不同的地段所交纳的税率也不一样,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吧。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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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属于县级以上的土地,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只有缴纳了土地使用税之后才能对土地享有使用、支配、收益等权利。国家之所以要征收土地使用税,是想,使用人需要通过缴纳一定的税款才能使用,这样就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开发及利用,增强了土地的利用率。律图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山东土地使用税税率。
一、山东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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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在使用过程中是要纳税的,这是一种义务,一般是由实际使用人或者单位缴税,而且缴税面积要以政府或者有关单位测定的为准,那么北京土地使用税税率具体有怎样的规定呢?
一、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征税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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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为了生产盈利都会租赁土地进行建筑厂房。而在我国的相关税费规定,企业使用的土地需要向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大家知道合肥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吗?
合肥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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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的税率都不是固定值,但是也是有计算方法的,一般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的计算就是用应税土地的实际面积乘以适用单位税额。根据这个计算公式,就能计算出所要缴纳的税额了。那么青岛市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呢?青岛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呢?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 在调整土地等级的同时, 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在现有基础上平均提高一倍。
为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本着前瞻的原则, 同时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 在重新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范围的基础上,
将单位税额标准调整如下:
(一)市内四区
将市内四区原五个土地等级的年单位税额由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
按七个等级重新调整确定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调整后市内四区的年平均单位税额提高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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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税率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皆归入纳税人的大类之中,然而这两种身份之间却存在着迥然不同的衡量标准;首先,两者间的第一处差异便在于税率上的分别。
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增值部分的税率统一设定为3%,而一般纳税人则相对复杂,根据其经营业务范围的多样性,其适用的税率可能涵盖了从17%到6%不等。
其次,我们来说说它们在计税方法方面的差异: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无论他们所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获取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均无法将之用于税率的抵扣作用。
相反地,他们的计税方式是直接以销售额乘以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相较之下,一般纳税人购入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则可以作为当期可以进行抵减的进项税额。
他们的计算公式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再者,小规模纳税人仅能采用普通发票进行账务处理,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当他们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通常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同样可能获得专票,但他们并无资格对这些发票加以抵扣。
而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在自发票开具日期起算的180日内进行抵扣。
一言以蔽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确定主要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年销售额及税收属性这两大核心因素。
具体来说:
1、工业企业:
若其年度销售额低于50万元,那么该企业即是小规模纳税人,反之若是年度销售额超过此金额,那么企业就需要被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2、商业企业:
此类企业中,只要年度销售额不超出80万元,该企业即可定位为小规模纳税人;
3、新成立的企业: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创办企业,可在其设立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提出升格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若未能按时申请,则将视为主动放弃,之后需等到实现相应的年销售额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亲人离世之后,涉及到的土地继承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是对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并非对土地所有权的继承。
这一点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制约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仅仅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由集体或者政府所拥有的,私人与家庭无法真正继承。
具体来说,父亲若在生前留下了遗嘱,遗产将依据这份遗嘱进行妥善整顿;
然而一旦没有遗嘱,那就必须根据法定继承法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应当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
倘若上述主要继承人都已经离开人世,此时唯有由手足之情的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完成传承任务。
在实施有关土地继承的过程中,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土地权属证明等等,然后服从于土地管理部门的流程,办理合法的继承手续。
假设这块土地曾经是一片承包地,那么继承人还需向农业部门提交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申请;假如是建设用地的话,那就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这块土地存在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情况,那么儿女们将无权继承这块土地,此时土地将归还至集体所有,各位家属应当考虑重新申请分配新的土地资源。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倘若阁下的兄长与姊妹皆已步入退休生活,同时贵方需要为其代行赡养税申报之责,大抵有如下两种途径可供您参考执行:
经由扣缴义务人履行申报职责:
扣缴义务人即当属贵方受雇于企业或组织之中,每月领取薪资之际预先扣除应纳税收项。
通过综合所得年度自主申报程序:
纳税人本人需在每年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阶段亲自进行相应扣除操作。
请注意,此种方式允许贵方在翌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前往居住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缴申报事宜。
在提出赡养税减免要求之时,可能需要出示诸如被赡养人年龄证明、收入证明及相关残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恳请阁下确保提供的各类信息务必真实无误,以期顺利完成申报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投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资料,其核心内容主要集中于对土地所有权以及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明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
这其中涵盖了土地革命时期所颁发的土地所有证书以及收录在土地档案中的详细清单;在联合化发展阶段,能够明确约定土地归属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各项决议、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件;当事人之间就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达成并依法签订的相关协议;各级政府在权限范围内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做出的妥善处理决策或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由政府明文规定土地归属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治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公开文件;以及由法院经审理后正式颁布的有权属纠纷的完备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当然,若祖母的后代如儿女已经离世或无法提供足够的生活扶持,那么祖母自然应当列入到您所负责的赡养范围之内。
赡养对象主要包括年龄达到六十岁的父母,以及在其子女已经不幸离世或者确实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此前提下,所有具备承担相应生活费用的孙辈、外孙辈都需承担起对已故或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