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
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
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
查看全文 >>
2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或者是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进行统一计算,符合条件的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的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到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去领取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规定,医疗事故赔偿,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
丧葬费是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火化费、告别仪式费、骨灰盒购买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生前就职单位向死者近亲属给付的丧葬费可视为对其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本质在于帮助死者家属解决丧葬花费时遇到的经济困难。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查看全文 >>
5
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而不是丧葬费,二者是有区别的。
企业退休人员有丧葬补助,是企业员工退休之后去世其家属能领取的一些补贴,企业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就可以退休,如果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家属是可以领取丧葬补助的。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查看全文 >>
6
丧葬费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
丧葬费不是遗产。遗
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
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
查看全文 >>
7
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规定,医疗事故赔偿,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查看全文 >>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丧葬费相关百科
-
我们都知道,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依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然后获取赔偿的,那么大家对农民工工伤赔偿了解多少呢,知道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吗?…
2023.09.21
13331人阅读
-
伤残津贴针对的是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通常情况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或难以安排工作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
2023.09.21
622031人阅读
-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买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有关工伤赔付的程序、…
2023.09.21
11384人阅读
丧葬费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文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举世公认的珍宝。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不但造成文物的严重流失,而且使许多文物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有的甚至造成文物的直接毁坏,因而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其中古文化遗址包括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包括皇室陵墓、烈士墓等。如果行为侵犯的不是上述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是其他有关文物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所谓盗掘,既不同于单纯的盗窃行为,也不同于对文物的破坏行为,它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掘取行为,其行为方式有的是秘密的,有的是明火执仗公开进行掘取;有的是单个人实施,有的则多人合伙甚至聚众实施。
本罪属于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就已构成本罪,至于是否造成使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受到严重破坏的结果,只对确定本罪适用的法定刑有意义。在实践中,虽然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一般都会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造成严重破坏,但也有些行为确未使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受到严重破坏,对此不能认为不构成犯罪或只构成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能否构成本罪主体,法律无明文规定,根据其他有关对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来理解,如果本罪是在单位名义组织策划下实施的,可以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宜对单位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本罪能否由间接故意构成,理论上有肯定与否定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只要行为人的盗掘行为出于故意,其对盗窃的对象是否属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文物即使是不确定的,也可以构成本罪。因而本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盗掘古墓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丧葬费有剩余的时候分配有以下情况:
(一)有配偶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
(二)有配偶但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的监护人
(三)没有配偶的,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其子女,有几个按照几个的比例
(四)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分配给生前监护人
(五)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亦没有监护人的,捐赠出去。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丧葬费各省市标准不统一,以各地区标准为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3、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