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最近在调整的,由于调整过后的,我要被调离的,对于公司调岗员工是否要服从的,要是不服从的话,后面还有哪些规定的,还请您给予解答的,谢谢
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2019-07-16 11:50:09 回复专业解答调整岗位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企业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给员工调岗,员工有权拒绝调岗并可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对员工调岗降薪,但员工并不同意,并且因此导致员工提出离职的,员工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一般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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