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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哥在襄阳上班了,还要加班,对于襄阳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呢?

贾** 陕西-安康 工资福利咨询 2018.07.31 16:06:48 3947人阅读

我表哥在襄阳上班了,公司需要加班,也可以有一定的加班费,那么对襄阳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呢?是如何计算是呢?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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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
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
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以上就是对加班2小时后才计算加班费合法吗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2020-10-26 16:5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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