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性朋友被前男友纠缠,作为朋友我挺身而出,为了能让那男人不再纠缠我假装他男朋友,事后被那男人各种威胁这些我都忍了,可是他们双方斗在婚姻内,女的是在闹离婚,之前没离成打算分居三年自动离婚,现在那男人的老婆威胁那女的,把我和她的照片发给女的还算法律上的丈夫,威胁我要到工作的地方闹,现在我整天担心,怕老板同事知道这些对我有不好的影响,而且当时虽然我自称她男朋友,出面维护他,可是这些真正都不管我的事吧,现在我还要担心我那女性朋友的丈夫来闹,因为那男人的老婆把我的个人信息全告诉给了女性朋友的丈夫,我能告他侵犯我的名誉权吗?我想要书面道歉,可是那男的老婆威胁我的网络上的证据。我之前给删了,会不会证据不足,需要什么证据???谢谢
一、你女性朋友被另一方的老婆打伤这件事情牵涉多个法律关系,其
一,打人者的做法隶属侵权做法,导致你朋友受伤,应该赔偿你朋友损失。其
二,打人者的做法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依法受到法律制裁。如你同伴的伤构成轻伤或以上的伤害程度,打人者的做法隶属犯罪做法,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二、你朋友被他人打伤产生了医疗费3万元,另一方不愿意赔偿,你朋友有权向打人者要求赔偿。除了医疗费外,你朋友还能够要求打人者赔偿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如果经过判定构成残疾的,还能够要求另一方按照残疾的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
三、如你朋友的伤害隶属轻微伤,打人者的做法隶属通常违法做法,根据具体情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限定处以拘捕和罚金。如打人者已年满十六岁,并且你朋友受到轻伤或以上程度的伤害,打人者涉嫌犯有意伤害罪,应按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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