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入职,一直到现在,然后公司从17年开始给买的买的保险,可以要求公司把10年到16年的保险补缴齐吗?
2010年入职至今公司从2017年才开始买社保的处理:2010年至2017年期间7年的社保欠缴属于公司违法行为。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缴2010年至2017年期间的社保。社保追缴没有严格时效限制。携带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到社保局提交申请。公司不为您补缴的由社保局责令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7年的补缴金额由公司承担企业部分,您个人部分需自行补缴。
2026-05-27 20:1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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