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能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法律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通常不超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由于其灵活性、临时性的特点,法律禁止约定试用期,目的在于保护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损害其利益,让劳动者能更稳定地获取劳动报酬,且让用工关系的建立与解除更加便捷高效。如果在非全日制用工中遇到试用期约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不能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具有灵活性、临时性特点。
2.法律禁止约定试用期,主要是为了保护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让劳动者能更稳定地获得劳动报酬。
3.禁止约定试用期也使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建立和解除更为便捷高效,符合这种用工形式的特性。
4.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违规约定试用期的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基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性,其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
(2)这种用工形式灵活、临时,禁止约定试用期可保护劳动者权益。若允许约定,用人单位可能利用试用期降低劳动者报酬、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等。
(3)禁止约定试用期能让劳动者更稳定地获得劳动报酬,也使用工关系的建立和解除更便捷高效,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和需求。
提醒: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属违法行为,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约定试用期条款。
(二)非全日制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要求约定试用期的情况,可向用人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纠正。若用人单位仍不改正,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这体现了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规范,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也维护了用工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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