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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让我工作十二小时,一个月都不休息
老板让你工作十二小时且一个月不休息,这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四十四小时,加班也有时间限制。你可和老板沟通,表达你的合理诉求,要求支付加班费或正常安排休息。若沟通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合法。但每周超过40个小时的,应当认定为加班时间,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意见】1.这个分情况如果是因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你来承担;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你、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这里有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是,如何证明从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你没有责任,一楼可以追究从你开始到楼上所有住户,但是不能单独追究你个人),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2.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住的是就是二层楼,而且你的下水管道是与一楼单独的,那么尽管堵塞不是由于你故意造成的,但是责任仍旧由你承担,无论你是否提前与物业沟通过维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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