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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2.处理建议如下:
首先,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向其说明应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尝试和平解决此事。
其次,若协商不成,劳动者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资条等。之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公司支付代通知金。
最后,劳动者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和可能的经济补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障权益。
2026-01-23 22: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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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
(2)当公司拒绝支付代通知金时,劳动者首先可与公司协商,以法律依据争取和平解决,这是较为温和且高效的方式。
(3)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资条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支付;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4)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证据收集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21:5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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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公司协商时,清晰说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符合特定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以理服人争取和平解决。
(二)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证明解除事实、工资条证明工资水平等。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支付代通知金。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6-01-23 19:5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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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通知金是单位在特定情况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要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
2.公司拒付,员工可先协商,说明支付依据争取解决。
3.协商不成,员工收集合同、通知、工资条等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支付,也能申请仲裁要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
4.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起诉维权。
2026-01-23 18:5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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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拒绝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公司拒绝支付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权。先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公司应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这是较为和平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劳动者收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资条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支付。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及可能的经济补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在处理代通知金问题上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3 17:00: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