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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撤掉部门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调整岗位等,协商一致可继续履行合同。
2.若协商不一致,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未经协商或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属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建议员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先积极与公司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协商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3 18: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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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撤掉部门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当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有义务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像调整岗位等,若协商一致,双方可继续履行变更后的合同。
(2)若协商不一致,公司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未协商或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公司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提醒:
员工遇到公司撤部门情况,要及时与公司合法协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18:0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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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公司撤掉部门导致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时,员工先与公司协商,若原合同无法履行,可要求公司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调整岗位,达成一致则继续履行变更后的合同。
(二)若协商不一致,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员工可获得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若公司未经协商或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6-01-23 16:1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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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撤部门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员工先与公司协商。按规定,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如调岗,达成一致可继续履约。
2.协商不一致,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可解约并支付补偿,按工作年限,一年补一月工资。
3.公司未协商或未按程序解约,属违法。员工可要求继续履约,不要求则公司付双倍赔偿金。
2026-01-23 14:5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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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撤掉部门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一致公司按法定程序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二倍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撤掉部门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公司有义务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调整岗位。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变更合同继续履行。若协商不一致,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未经协商或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公司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您在遇到公司撤掉部门等类似情况时,对自身权益和应对措施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3 14:36: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