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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8年被裁员可获得多少补偿

郭* 江苏-沭阳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22 18:55:24 461人阅读

工作8年被裁员可获得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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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裁员分合法与违法两种情况,补偿方式不同。合法裁员时,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工作8年支付8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工作8年可获16个月工资赔偿。

建议用人单位裁员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裁员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劳动者遇到裁员情况,要了解自身权益,合法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6-01-22 22: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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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合法裁员时,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基本保障,工作年限越长,补偿相应越多。
(2)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能更公平地反映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3)当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有选择权。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制裁。

提醒:
劳动者遇到裁员情况时,要注意区分用人单位裁员是否合法。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补偿或赔偿方式,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21:0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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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用人单位合法裁员,劳动者可按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经济补偿。工作8年,就能拿到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可获得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工作8年可获16个月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1-22 20:3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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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合法裁员,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比如工作8年就给8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付赔偿金,工作8年能获16个月工资赔偿。

2026-01-22 19:5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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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合法裁员,工作8年应支付8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违法裁员,工作8年劳动者可获16个月工资赔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合法裁员时,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所以工作8年对应8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工作8年可获16个月工资赔偿。如果遇到类似裁员情况,不确定用人单位裁员是否合法,或者不清楚自己应获得的赔偿标准等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2 19:06:45 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为8级,能获得多少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职工构成工伤八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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