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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关闭情况下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王** 四川-绵阳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22 02:23:36 335人阅读

工厂关闭情况下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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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关闭时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是合理且必要的,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体现。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能体现劳动者对单位的贡献。
1.补偿计算方式合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体现了公平性。
2.月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能综合反映劳动者收入水平。
3.对高收入劳动者补偿标准设上限,既保障其权益,又避免过高补偿给企业造成过大负担。

建议工厂在关闭前制定详细补偿方案并公示,与职工充分沟通。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确保工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6-01-22 10: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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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厂关闭时,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是法定责任。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以保障劳动者因工厂关闭面临失业时的权益。
(2)工作年限计算有明确规则,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样能精准反映劳动者为工厂的付出。
(3)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能综合体现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4)对于高收入劳动者,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三倍数额,且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平衡了不同收入劳动者的补偿情况。

提醒:
工厂关闭计算经济补偿时,要准确核算工作年限和月工资。不同情况补偿计算有差异,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2026-01-22 08:3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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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工作年限:统计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精确到月,以此来判断补偿月数。满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二)计算月工资:算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判断工资水平: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补偿,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6-01-22 07:0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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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关闭需给职工经济补偿。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3.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4.若职工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补偿,补偿年限最多十二年。

2026-01-22 05:4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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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厂关闭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有相应标准和上限。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工厂关闭这种情形下,要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计算依据,每满一年就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如果职工在工厂关闭时遇到经济补偿方面的问题,不知如何计算或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2 04:23:11 回复

解答如下,“工厂倒闭、货物积压态度而降价...”这是一些商家常见的宣传语,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工厂会倒闭呢商界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工厂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也有很多,那么哪些情况下工厂可以倒闭哪些情况下工厂可以倒闭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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