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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因不服从管理被开除怎么办

朱** 辽宁-辽阳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03 00:04:01 478人阅读

没签合同因不服从管理被开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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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超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以不服从管理解除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严重违规且制度合规,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以不服从管理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否则解除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劳动者可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时效为一年,所以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若在处理此类劳动纠纷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3 05: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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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需分开认定。用人单位超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月工资;以不服从管理解除合同,要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经民主程序制定且已公示的规章制度,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劳动者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
-注意仲裁时效,及时行使权利。

2026-01-03 03:2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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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和单位解除合同的合法性要分开判断。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一个月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2.单位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得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而且这些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过的。要是单位拿不出这些证据,那解除合同就是违法的,劳动者能要求赔偿。
3.劳动者可以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4.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6-01-03 03:2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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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2)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若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要举证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若无法提供证据,解除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3)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同时,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者要及时维权。

提醒:
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证据,在仲裁时效内维权。不同案情的证据收集和主张赔偿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02:3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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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自用工超一个月起,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二)当用人单位以不服从管理解除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认为不合理,可要求其证明自己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且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公示。若单位无法证明,解除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三)劳动者要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与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同时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1-03 01:27:23 回复

您好,关于因不服从管理被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庭审中,公司辩称,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王小姐的主管要求她至公司的下属工厂工作3个月,确因工作需要,王小姐不服从安排,打乱了工作计划,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为了正常的管理秩序,不得已依据法律和规章制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确有“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王小姐表示,公司从来没有告知过有这样的《员工手册》,而且也没听说过公司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员工手册》是经民主程序制订的,且公示或明确告知了王小姐。经仲裁委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撤销解除王小姐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支付王小姐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王小姐同意按照公司的安排,去下属工厂工作3个月。王小姐2008年7月15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小姐担任产品设计部经理助理职务,每月工资人民币7500元。进入公司后,王小姐的工作也还顺利,因为公司地处市中心,工作环境不错,周边交通也很便利,王小姐对这份工作很满意。今年3月初,王小姐的主管通知她,因为下属工厂加工任务紧迫,缺少人手,要求王小姐去工厂协助工作3个月。考虑到工厂地处郊区,从自己家到工厂需要转几次车,每天上下班路上需要很长时间,王小姐很不愿意。主管说,这是公司商定的事,不能改变,要求王小姐克服困难,坚持3个月。王小姐对主管说,自己的岗位是经理助理,不应该到下属工厂工作。再加上害怕以后会被长期留在工厂工作,因此王小姐表示坚决拒绝。经过几次谈话无果,2009年3月20日,公司向王小姐发出解雇通知,以王小姐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王小姐于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她的申诉。

解答如下,庭审中,公司辩称,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王小姐的主管要求她至公司的下属工厂工作3个月,确因工作需要,王小姐不服从安排,打乱了工作计划,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为了正常的管理秩序,不得已依据法律和规章制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确有“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王小姐表示,公司从来没有告知过有这样的《员工手册》,而且也没听说过公司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员工手册》是经民主程序制订的,且公示或明确告知了王小姐。经仲裁委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撤销解除王小姐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支付王小姐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王小姐同意按照公司的安排,去下属工厂工作3个月。王小姐2008年7月15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小姐担任产品设计部经理助理职务,每月工资人民币7500元。进入公司后,王小姐的工作也还顺利,因为公司地处市中心,工作环境不错,周边交通也很便利,王小姐对这份工作很满意。今年3月初,王小姐的主管通知她,因为下属工厂加工任务紧迫,缺少人手,要求王小姐去工厂协助工作3个月。考虑到工厂地处郊区,从自己家到工厂需要转几次车,每天上下班路上需要很长时间,王小姐很不愿意。主管说,这是公司商定的事,不能改变,要求王小姐克服困难,坚持3个月。王小姐对主管说,自己的岗位是经理助理,不应该到下属工厂工作。再加上害怕以后会被长期留在工厂工作,因此王小姐表示坚决拒绝。经过几次谈话无果,2009年3月20日,公司向王小姐发出解雇通知,以王小姐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王小姐于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她的申诉。

解答如下,庭审中,公司辩称,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王小姐的主管要求她至公司的下属工厂工作3个月,确因工作需要,王小姐不服从安排,打乱了工作计划,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为了正常的管理秩序,不得已依据法律和规章制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确有“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王小姐表示,公司从来没有告知过有这样的《员工手册》,而且也没听说过公司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员工手册》是经民主程序制订的,且公示或明确告知了王小姐。经仲裁委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撤销解除王小姐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支付王小姐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王小姐同意按照公司的安排,去下属工厂工作3个月。王小姐2008年7月15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小姐担任产品设计部经理助理职务,每月工资人民币7500元。进入公司后,王小姐的工作也还顺利,因为公司地处市中心,工作环境不错,周边交通也很便利,王小姐对这份工作很满意。今年3月初,王小姐的主管通知她,因为下属工厂加工任务紧迫,缺少人手,要求王小姐去工厂协助工作3个月。考虑到工厂地处郊区,从自己家到工厂需要转几次车,每天上下班路上需要很长时间,王小姐很不愿意。主管说,这是公司商定的事,不能改变,要求王小姐克服困难,坚持3个月。王小姐对主管说,自己的岗位是经理助理,不应该到下属工厂工作。再加上害怕以后会被长期留在工厂工作,因此王小姐表示坚决拒绝。经过几次谈话无果,2009年3月20日,公司向王小姐发出解雇通知,以王小姐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王小姐于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她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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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员工不服从管理开除要赔偿吗

    专业解答员工因违反管理规则被解雇,是否需要赔偿需视情况而定。如员工因不服从管理被解雇,有权获得赔偿金。但若因不胜任工作,企业应先考虑重新安置或培训。若员工拒绝接受额外职责且未同意合同变更,企业无权以不服从为由解雇,需支付赔偿金。

    2024.05.01 256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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