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这里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我公司有员工合同到期同时因该业务发生重大调整致使岗位消失。我公司于合同到期前2个月已经通知该员工。我公司首先提出N倍经济补偿金,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不同意的基础上我公司又提出可以在公司总部安排其工作薪资待遇不降低,员工提出通勤远同样不同
公司已提前通知,先提N倍补偿不续签员工不同意,后安排总部工作薪资不变员工仍不同意。若业务调整岗位消失合理,公司可在到期时终止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若员工不同意可走仲裁途径解决。
2026-01-01 12:14:1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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