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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除55岁以上员工赔偿有哪些

尹** 重庆-大渡口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1.17 14:27:22 486人阅读

最新开除55岁以上员工赔偿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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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开除55岁以上员工,赔偿情况多样。若违法解除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月工资是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依法解除,像员工严重违规,不用赔偿。因经济性裁员等合法原因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
3.要先判断开除是否合法,再依法求偿。

2025-11-17 21:1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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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开除55岁以上员工,赔偿情况因开除行为是否合法而异。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依法解除可能无需赔偿或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55岁以上员工的劳动合同时,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依法解除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因经济性裁员等合法原因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员工遇到被开除情况,应先确定开除行为是否合法,再依据法律要求相应赔偿。如果在判断开除合法性及赔偿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7 19:1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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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开除55岁以上员工的赔偿需依开除行为是否合法而定。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依法解除,如员工严重违规则无需赔偿,因经济性裁员等合法原因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员工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与单位友好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表达自身诉求。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17 18:1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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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开除55岁以上员工,若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有明确算法。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不同。比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无需支付赔偿;因经济性裁员等合法原因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
遇到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情况,要先判断开除是否合法。不同情形赔偿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法律分析。

2025-11-17 17:1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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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开除合法性。员工可先收集自身工作表现、单位规章制度、开除通知等相关证据,判断单位开除行为是否有合法依据。
(二)合法解除情况。若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依法解除,员工无法获得赔偿。
(三)违法解除情况。若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合法裁员情况。若因经济性裁员等合法原因解除,员工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11-17 16:24:38 回复

【法律意见】  工伤八级,享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鉴定为八级伤残,其时已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退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和各地实施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不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但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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