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务合同情况下,可凭借多种凭证确认劳动关系,包括工资支付或社保缴纳记录、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且部分凭证由用人单位举证。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综合判断。
1.劳动者应增强证据意识,工作过程中留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各类凭证,如保存好工资条、工作证等。
2.当面临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时,及时按规定收集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3.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实提供相关凭证,共同营造合法有序的劳动环境。
法律分析:
(1)无劳务合同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有多种凭证。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能直观体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经济关联和保障关系。
(2)用人单位发放的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是劳动者为该单位工作的重要标识。
(3)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可证明其通过用人单位的招聘流程进入单位。
(4)考勤记录反映了劳动者的工作出勤情况,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从侧面印证了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且,部分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综合判断。
提醒:
劳动者应及时收集证据,避免证据缺失。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劳动者平时要留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像保留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保管好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若参与过招工招聘,可留存登记表、报名表等。
(二)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及时收集上述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有效证据。
(三)用人单位对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这三类凭证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没有劳务合同,可凭以下凭证确认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或社保缴纳记录;能证明身份的工作证件;招工登记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
2.其中工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的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证明。
3.若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收集上述证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综合判断。
结论:
无劳务合同可通过多种凭证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否认时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认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没有劳务合同,也有多种方式能确认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和保障关系;“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表明劳动者的身份归属;招工招聘记录是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原始凭证;考勤记录体现劳动者的工作出勤情况;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可从侧面证实劳动关系。并且,工资支付凭证、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当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收集上述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全面考量各项证据来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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