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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书要包含什么

彭** 河北-张家口 劳动争议咨询 2025.10.19 23:50:59 343人阅读

劳动争议诉讼书要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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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事人信息:这是明确诉讼主体的关键,详细的信息能确保法院准确联系到各方。若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准确的名称、住所及负责人信息有助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2)诉讼请求:需清晰具体,比如支付工资要明确金额,经济补偿要说明计算方式和金额等,这样法院才能明确审理方向。
(3)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劳动争议经过,如入职时间能确定劳动关系起始,工作岗位与争议产生原因相关联。同时说明法律依据,为诉讼请求提供支撑。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是支持诉讼请求的重要依据,明确来源和证人信息,便于法院核实。
(5)签名或盖章及起诉日期:这是确认诉讼行为有效性的必要环节。

提醒:书写劳动争议诉讼书务必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不同劳动争议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0-20 06:3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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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写劳动争议诉讼书,先详细填写当事人信息。若是个人,写清姓名、性别、年龄等;若是法人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要求支付工资、给予经济补偿等,表述要具体清晰。
(三)阐述事实与理由,讲清楚入职时间、工作岗位,说明争议产生原因,同时列出提出诉求的法律依据。
(四)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
(五)最后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日期,且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5-10-20 06:2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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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起诉状书写要点如下:
1.当事人信息:明确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若是法人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及负责人信息。
2.诉讼请求:具体列出请求法院判决的事项,像支付工资等。
3.事实与理由:讲述劳动争议经过,说明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4.证据说明:注明证据及来源,还有证人信息。
5.结尾:原告签名或盖章,写明起诉日期,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2025-10-20 04:2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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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争议诉讼书需包含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来源与证人信息,最后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日期,且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相关事项。劳动争议诉讼书中的当事人信息能明确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明确了当事人希望法院判决的具体事项,是诉讼的核心诉求;事实与理由部分详细阐述劳动争议的来龙去脉以及请求的法律依据,让法院了解争议本质;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为诉讼提供事实支撑。完整准确地书写劳动争议诉讼书,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法院更好地审理案件。如果在书写劳动争议诉讼书或处理劳动争议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0 03:0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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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书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法律文书,书写时要涵盖多方面关键内容。

1.当事人信息方面,需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若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准确提供名称、住所及相关负责人信息。这能确保法院准确联系各方,推进诉讼程序。
2.诉讼请求要清晰具体,明确列出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期望法院判决的事项,便于法院明确审理方向。
3.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清晰阐述劳动争议的经过,包括入职时间、岗位等,同时说明请求的法律依据,增强诉求的合法性。
4.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信息,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支撑。
5.最后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日期,保证诉讼书的有效性。

书写时务必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0 01:17:12 回复

对于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和立案的要求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和立案的要求有一、劳动争议诉讼的提起和立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可以向人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必须有当事人。而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依照《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和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条件有:l、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替,其他人未经委托授权的无权。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而向,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施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4.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可以不予受理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提讼,也不予受理。5、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一般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地的基层人民。除以上劳动争议为所欲为的基本要求以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下列劳动纠纷人民也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它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同时该“解释”第三、四、五、七条也明确了人民应当受理范围。人民对如上符合条件和受理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间内立案受理。同时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采取两审终审制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后,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别人民提起上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对第二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劳动争议的基本范畴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这里所称的劳动关系当事人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调整范围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因劳动法所确定的劳动权利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劳动争议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劳动争议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其次,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性劳动关系;再次,劳动争议是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最后,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即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险与福利、培训、奖惩等问题而引进的争议。反之,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没有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合者之间不是因劳动权利义务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不属于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否则将损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利于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不利于的顺利发展。

对于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和立案的要求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和立案的要求有一、劳动争议诉讼的提起和立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可以向人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必须有当事人。而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依照《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和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条件有:l、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替,其他人未经委托授权的无权。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而向,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施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4.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可以不予受理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提讼,也不予受理。5、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一般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地的基层人民。除以上劳动争议为所欲为的基本要求以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下列劳动纠纷人民也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它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同时该“解释”第三、四、五、七条也明确了人民应当受理范围。人民对如上符合条件和受理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间内立案受理。同时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采取两审终审制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后,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别人民提起上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对第二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劳动争议的基本范畴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这里所称的劳动关系当事人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调整范围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因劳动法所确定的劳动权利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劳动争议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劳动争议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其次,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性劳动关系;再次,劳动争议是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最后,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即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险与福利、培训、奖惩等问题而引进的争议。反之,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没有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合者之间不是因劳动权利义务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不属于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否则将损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利于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不利于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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