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2)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尝试和平解决问题。
(3)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4)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要求支付工资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等。同时,若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需加付赔偿金。
(5)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保留好关键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若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要求支付工资外,还可申请经济补偿等。并且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需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者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2.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通过这些途径维权: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要加付赔偿金。劳动者需收集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证据。
结论: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若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的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其一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其二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其三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要求支付工资外,还能要求经济补偿等。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需加付赔偿金。在此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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