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丹东法律咨询 > 丹东劳动保障法律咨询 > 员工生病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咋办

员工生病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咋办

王** 辽宁-丹东 劳动保障咨询 2025.09.03 01:17:09 381人阅读

员工生病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咋办

其他人都在看:
丹东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丹东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员工要及时收集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工作安排记录以及和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此证明自己患病以及单位不让休息的情况。

(二)要是因为单位违规加班等原因不让休息,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还可能对单位进行罚款。员工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三)若病情加重和工作强度存在因果关系,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5-09-03 05:09: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员工在遇到生病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的情况时,收集证据至关重要。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自身患病状况,工作安排记录和与单位沟通记录可证实单位不让休息的事实,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2)当单位存在违规加班等不让休息的行为,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法律规定责令单位改正,还可对单位处以罚款。同时,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等合理费用。
(3)若病情加重和工作强度存在因果关系,员工符合条件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就需由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提醒:
员工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申请工伤认定需注意符合法定条件。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03 03:21:4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员工生病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可收集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等途径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员工遇到生病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的情况,收集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是关键,这能证实患病和单位不让休息的事实。若因单位违规加班等不让休息,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并罚款,员工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若病情加重与工作强度有因果关系,符合条件申请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在遭遇此类复杂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03 01:59:23 回复
咨询我

1.员工生病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可通过收集证据、投诉、仲裁、认定工伤等途径处理以维护自身权益。
2.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员工需收集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工作安排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以此证实患病及单位不让休息的事实。
-若因单位违规加班等导致员工无法休息,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若病情加重与工作强度存在因果关系,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025-09-03 01:39:21 回复
咨询我

员工因单位不让休息致病情加重,处理途径如下:
一是收集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工作安排记录等,证实患病和单位不让休息的情况。

二是若因单位违规加班不让休息,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单位改正、罚款,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加班工资。

三是病情加重与工作强度有关,符合条件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缴纳则由其担责。

2025-09-03 01:30:16 回复

职工带病上班病情加重不是工伤。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职工带病上班病情加重,既非职业病,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带病上班病情加重不是工伤。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职工带病上班病情加重,既非职业病,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