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时,先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赔偿金计算基数的明确约定,若有则按约定执行。
(二)若无约定,参考当地司法实践。可通过查询当地类似案例,了解当地法院对于加班费是否纳入计算基数的主流观点。
(三)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计算方式。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基数不包含加班费。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正常出勤月计入工资统计的应得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2)在司法实践里,存在不同看法。部分法院觉得加班费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收入,计算平均工资时应纳入;还有部分法院认为加班费是额外劳动报酬,不宜纳入。因此,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费,会因司法裁判不同而有区别。
提醒:
由于司法裁判对加班费是否纳入计算基数有差异,遇到相关劳动纠纷时,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结论: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基数一般不包括加班费,但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具体是否包含可能因司法裁判而异。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正常出勤月计入工资统计的应得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然而在司法实践里,部分法院觉得加班费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收入一部分,计算平均工资时应纳入;还有部分法院认为加班费是额外劳动报酬,不宜纳入。这就导致具体案件中,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费会因不同的司法裁判而有所不同。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基数通常不包含加班费。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算,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正常出勤月计入工资统计的应得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2.司法实践中观点有分歧。部分法院觉得加班费是正常劳动收入一部分,计算平均工资时应纳入;也有法院认为加班费是额外劳动报酬,不宜纳入。
3.解决措施与建议: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计算基数。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要收集能证明工资构成及加班情况的证据,以争取合理赔偿。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是不包括加班费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应当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数,或者平均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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