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社保扣除问题密切相关。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2)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属于应得工资范畴,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其中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费用,本质上是从劳动者应得工资里预先扣除代为缴纳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标准应按税前、未扣社保前的应发工资确定,而非扣除社保后的实发工资。
提醒: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要明确按应发工资计算,避免以实发工资计算产生权益损失,不同情况的计算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经济补偿金计算时不应扣除社保。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费用,本就是从劳动者应得工资中预先扣除,本质上属于工资一部分。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应以税前、未扣社保前的应发工资确定,而非扣除社保后的实发工资。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正确计算经济补偿金,按应发工资核算。劳动者自身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遇到经济补偿问题时,可与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结论:
经济补偿金计算时不扣除社保,应按税前、未扣社保前的应发工资确定月工资标准。
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属于应得工资,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费用,本就从劳动者应得工资中预先扣除代为缴纳,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不能以扣除社保后的实发工资计算,而要按未扣社保的应发工资确定月工资标准。如果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劳动者要明确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了解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包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当遇到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时,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指出应按未扣社保的应发工资计算。
(二)若用人单位以扣除社保后的实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应发工资数额的证据。
(三)若沟通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应得工资,即包含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保费用等在内的货币性收入。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