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公益性岗位合同不满能随时辞退吗,因为叔叔想要辞退岗位的工作
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同样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依据哪条解除劳动合同,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8-03-20 08:08:24 回复
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
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另外,公益性岗位除了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辞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公益性岗位录用合同对于辞职的有关约定。
所以,公益性岗位不能随便辞职,相反公益性岗位的辞职比普通员工的辞职会受到更多的限制。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合同不满能随时辞退吗的回答。
公益性岗位是由各单位招收的时候递交申请表,在就业局审批的,然后在分配到各单位。最早的合同只签三年,这两年开始公益性岗位合同改成二年的了。所以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这两年内由就业局统一发放工资,工资标准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我们这是一个月1300元。然后由就业局承担部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今年,我们这个人五险一共缴纳了三千多。二年合同满了以后,会签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当然,有些人报了公益岗但是人不来单位上班,由单位自己找人顶替工作,但是就业局只给之前申报的那些人缴纳保险。所以,顶替的人就只能领工资,而没有任何其他的保险待遇。有些人干完了公益性岗位会被单位留下继续工作,但多半都是顶替别人的名字,或者是单位雇佣的临时工,所依没有签合同,除了工资也没有其他的待遇。我之前也报了公益性岗位,两年以后,领完失业金后又被留下继续工作了半年,所依觉得不合适就辞职了。
2020-12-02 00:50:1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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