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在一家服装企业工作8年左右,今年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却没有续签合同。请问作为劳动者,遇到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怎么解决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在其他情况下,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应注意的是:
1、支付最高额度: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2、支付起算期:由于原《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因此支付补偿金的年限应该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
你好!您面临的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我的解决方法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根据规定,是没有其他限定的。公司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若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愿续签,则视劳动条件变化而定。若单位保持或提升条件而劳动者拒绝,无需补偿;若条件下降,则需支付经济补偿和降薪补偿。劳动条件不仅指工资,还包括工作环境和福利等。关于补偿标准,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从劳动者入职满一年起补偿一个月工资;另一种是从2008年起,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话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吗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当前,企业是可以拒绝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企业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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