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因用人单位频繁更换外包公司使劳动者工作变动,且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原单位又未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工作年限,原单位工作年限要合并计入新单位工作年限。例如工作3年在原单位,后到新单位,计算时按总共工作年限算,补偿按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标准执行,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
(2)若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相关年限,就不再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提醒:
劳动者遇此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工作及补偿证明材料,具体情况不同处理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结论:
因用人单位频繁更换外包公司导致劳动者工作变动时,工龄补偿计算方式需根据原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来判断,未支付的,原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已支付的,不再计算原工作年限。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时,在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原工作年限要合并计算到新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而若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相关工作年限,就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了。在实际生活中,若遇到此类复杂的工龄补偿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若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工作年限时,原单位工作年限要合并计算到新单位。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相关工作年限,不再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1. 若用人单位频繁换外包公司使劳动者工作变动,工龄补偿计算要看具体情形。
若属非劳动者自身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且原单位未付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工作年限时,原单位工作年限要合并算入新单位。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
2. 若原单位已付经济补偿,新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算工作年限,就不再算原单位工作年限了。
用人单位频繁更换外包公司致劳动者工作变动时,工龄补偿计算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且原单位未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工作年限,原单位工作年限应合并计入新单位。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3年,到新单位后若符合此情形,计算补偿时工作年限按3年加新单位工作时间算。
2. 若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相关工作年限,不再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比如原单位支付补偿后,新单位计算补偿只看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长。
建议用人单位规范外包管理,避免频繁更换外包公司给劳动者带来不利影响;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遇问题及时与单位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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