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范斌律师所在的服务范围涵盖四川省成都市,联系电话为138-8000-4910。在此,恭敬地提醒大家,若贵司不慎遗失了提供给员工的劳动合同,其实不必过于担忧。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本身就会由雇主与劳动者分别持有一份,这样一来,即使其中一方丢失了书面协议,也仍然可以通过申请将另一方持有的合同进行复印,并在复制品上签名或盖上公司印章以确认其有效性。
在此法律基础之上,我们再详细解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文。
具体来说,该法案的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协商后共同签署,而且还需要经由各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才能正式生效。而且,每一方都应该保留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文本。
接下来,让我们继续看这个法规的第十七条细则。这条规定指出,完整的劳动合同应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包括用人单位的全称、地址以及他们的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
其次,也要包含劳动者本人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他/她所拥有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再次,要明确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接着,提到的是劳动者的工作职务和其任职的具体地址;
然后,是有关于工作时长及休息日的规定;
最后,是关于薪资支付方式及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的信息。
除了上述条款之外,为了满足个性化需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加入其他相关约定,如试用期、在职培训、商业机密保守措施、补充保险制度和待遇福利等问题。
以上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2024-08-08 15:51:01 回复
咨询我
范斌先生所在的律所提供的业务范围覆盖了四川省成都市。如您需要关于此问题的法律建议,欢迎随时拨打联系方式138-8000-4910进行咨询。我们认为,贵司遗失的劳动合同并不会对您产生太大的影响。实际上,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持有一份,因此当任何一方丢失合同时,可先尝试申请复印另一方持有的合同,然后在已经复印好的合同上签名或加盖公章以示确认。执行以上操作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该规定明确指出,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同时亦须经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署或盖章方可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劳动合同文本将分别交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保存。
此外,第十七条还针对劳动合向的具体条款做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二)劳动者的姓名、居住地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四)工作岗位及其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的安排;
(六)劳动所得报酬数额;
(七)社会保险事项;
(八)针对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和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以及(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加入的其它事项。除了上述强制性条款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试用期、培训期、保密协议、补充保险及福利待遇等额外事宜。
2024-08-08 14:56:40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我们非常感谢您对范斌律师服务领域的关注和信任。关于您反映贵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丢失问题,我们再次强调这其实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跨立在雇主及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各自持有一份,因此当其中一方遗失了合同文本,可以选择向对方申请复制,并通过签署或敲章等方式核实其真实性。
具体来说,这种做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应条款。
在此特别提醒您注意,该法规指出劳动合同只有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观点后,并经过双方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才会最终生效。法律同时还要求劳动合同正文部分应由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分别持有一份,以确保双方都能遵守合同约定并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合同内容及条款,特别是一些重要的细节要素,如雇主信息、员工个人信息、合同期限、工作职责及内容、工时安排、薪资构成、社会保障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其他附随条例等,也需包含在合同中。如果合同除了上述必须包含的法定条款以外还有其他需要设定的事项,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写入劳动合同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4-08-08 14:39: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