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如遇员工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便不幸离世的情况,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特定收益者予以继承。
此项权益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地付与之。
而当员工因非工伤事故而去世时,还能额外申请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用以及遗属安慰金等福利待遇,或者是将其养老缴纳的个人部分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全部归还给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前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4-05-11 16:2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