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省产假新政策:
1、参加婚前检查的,婚假增加10天。法定婚假3天,加上这10天,婚假就是13天。
2、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
3、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增加10天产假。
4、男方护理假15天,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5、哺乳假变化不大,如果单位不能提供哺乳条件和哺乳时间的,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申请3-6个月哺乳假。根据《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4条,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
(五)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六)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休产假98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假。产假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执行。
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将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众落户限制,加速破除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根据方案,陕西省将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在小城市和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市辖区(西安市市辖区除外)居住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只要符合有合法产权住所,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3个条件之一便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陕西省还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积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此外,陕西省还放宽了投靠类落户条件,具有陕西省市辖区(西安市市辖区除外)、建制镇和小城市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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