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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公还是事业

周* 山东-临沂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17 12:21:57 407人阅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公还是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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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我们社会中,社保局通常被视为国家性质的服务机构,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涉及范围广泛的事业单位。
虽然社保局的编制管理方式与各级行政机关略有差异,但是它们适用并实施类似的人事制度,这也是广为人知的公务员制度。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社保局确实属于事业单位的范畴,而从事社保局相关工作的员工也属于公务员的队伍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2024-04-17 12:23:59 回复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国家或社会对社会保险实行行政性、事业性管理的职能机构。行政性管理,指通过立法确定社会保险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并对下级机构收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业性管理,指具体收缴和调剂使用社会保险资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资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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