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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兼职工作者来说,劳动合同的签署是至关重要的。
兼职活动通常是指在保持现有的常规工作的前提下,随意安排空闲时间投入到第二份职业中,为第三方提供身体劳动力或者脑力成果。
然而,若其作为长久的工作模式出现,就必须签订相关协议,而不再仅仅是临时聘用的协议。
这份协议应该详尽说明岗位职责、薪资水平以及付款日期和方式等关键信息。
进行兼职活动时,支付报酬通常会基于每小时的计酬制度,也因此可以被视为非全日制工作。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利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同时也可以决定是否采用口头协议的形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文,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在同一雇主处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累积不应超过24小时。
而且,不得设置试用期,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长度不能超过15天。
相较之下,那些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与一家或多家不同的雇主签订劳务合同。
但是,后期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应对早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造成负面影响。
另需注意的是,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雇主,均可随时通知对方停止劳务关系,并且雇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对于从事兼职的劳动者而言,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取决于他们自身的意愿,但最好能够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劳动岗位、劳动期限、薪酬待遇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从而避免口头协议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可能的争议。
此外,从法律角度出发,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解聘的劳动者所能申请的补偿具体如下:
首先,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的合同终结请求,那么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虽然最高额度限制在12个月以内,但是如果工作时间不足一年,仍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相应的薪酬发放;其次,当涉及到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引起的劳动争议时,由提出这些决定的雇主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4-03-22 13:10: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