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否则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如果哺乳期结束后公司不续签的,则有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的工龄每满一年就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专业解答哺乳期合同期满,若未续签是否有补偿金的问题若女性员工处于哺乳期且受雇主解聘,则雇主须向该员工作出薪酬补偿。此项补偿规定于国家法律中并依劳动者在服务公司的年度为准绳,每满一年,即应支付价款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额度作为员工回报。若该期限(六个月及以上、一年以下)不足以满足一年之数,则按照一年准确计算;反之,如不足六个月,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即可。
专业解答哺乳期结束后,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哺乳期劳动合同,应支付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性员工哺乳期间的权益及哺乳期结束后的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在哺乳期内,雇主无权拒绝续签女员工的合同。女员工可自由选择是否续约,而雇主如不想续约,需得到女员工明确同意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雇主决定终止合作,需提前告知女员工。雇主也不得擅自解除哺乳期女员工的劳务合同,以保护其权益。
专业解答哺乳期内的女性雇员,其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或拒绝续订,应自然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即使妇女职工已脱离哺乳期,作为长期服务的雇员,企业也不能擅自决定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哺乳期女性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她们有权选择是否续签,雇主亦然,但需遵循合同规定。若雇主决定不续签,应提前书面通知。特别的是,雇主不能在女性员工哺乳期主动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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