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明确合同期限、岗位与工作时间、保障工作权益(如环境、设备要求)、薪酬及社保待遇、企业规章制度和终止时的责任。双方可协商试用期、培训、保密及福利等约定条款,但须遵循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专业解答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的核心由强制性条款和约定义务构成,包括劳动合同存续期、岗位职责、工作安全、薪酬支付、社会保险、行为准则、合同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八项必要条款。此外,双方还可协商试用期、培训、保密及福利等内容,但所有约定须合法,不得违反相关法规。
专业解答为了保障劳动合同的法务完备,建议在制定时注明雇主全称、地址及负责人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职责、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安排;薪酬与社保规定;劳动保护、条件改善和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均需依法详尽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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